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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翠屏山小学关于开展义务教育 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含自查表)

南京市翠屏山小学关于开展义务教育

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省教育厅将深入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市、区教育局的要求,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重点

为努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和家长焦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义务教育专项治理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集中整治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等10种违规办学行为。

(一)违规招生入学

1.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3.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4.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5.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6.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7.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8.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二、治理措施

本次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范办学,立足源头治理,聚焦痛点问题,强化标本兼治,严格执纪问责,以期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明显”,即:学校免试入学和同步招生全覆盖,依规依标考试与教学全覆盖,均衡分班和规范收费全覆盖,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学生过重负担明显缓解,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为我市中小学校规范办学、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为南京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一)站稳人民立场,压实治理责任。开展专项治理是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校必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党建管行风”的意识,站在政治建设高度扛起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做法,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健全监督网络,强化督促检查。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治理重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三)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执纪追责,严肃处理部门内的违规事件,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让违规者付出成本和代价,形成强有力震慑和鲜明导向。

(四)发挥教师作用,推进家校协同。学校为教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学校不得对依规监督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从严处理。要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把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所有家长,落实家长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中的责任。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学校种方式,请家长参与到专项治理之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监督。

(五)增加资源供给,提供优质服务。深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活动。推动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学校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招生程序,有效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给予预期的招生秩序。

(六)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好省教育厅研发建设的省市县校四级“阳光办学监管服务平台”(简称“阳光办学平台”),实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查处、自查整改、责任督学记录、市县督查报告,定期发布督查整改、批评问责通报、专项治理专报等。

三、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上半年(4月份至7月底)围绕13条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下半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围绕48条重点治理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行为。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5月中旬前)

    学校组织宣传学习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南京市《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分工的通知》,部署专项治理任务,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拟制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相关要求传达到全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530日前)

    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区教育部门要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实施方案;公布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

    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在区教育的统筹指导下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报名入学办法等主动与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联系沟通并告知入学政策

(三)督查问责阶段(2019815日前)

接受责任督学定期到学校开展巡回督查区教育局专项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91230日前)

    学校针对治理的10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并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学校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上下功夫,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娄勤俭书记“两个坚决”批示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破解“学生负担重”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际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坚定打攻坚战的决心,树牢打持久战的思想,下大决心、立硬规矩、动真碰硬,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南京市翠屏山小学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庆怀

组员:邵世龙  缪大林  汪登荣  魏慧美  刘直祥  杨猛  许祥能

(三)坚持破立并举。校在专项治理过程中,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做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切实提高学校竞争力,真正使专项治理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舆论导向。学校主动与媒体沟通,细致扎实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浓郁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了解、理解、支持并共同做好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南京市翠屏山小学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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